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必须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并在指定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b d s h 5 c o m
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一份;本+地+生+活+网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照片一张;b~d~s~h~5~c~o~m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其它证明材料。本+地+生+活+网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b_d_s_h_5_c_o_m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