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优惠政策
(一)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b~d~s~h~5~c~o~m。在市工商局和各工商分局注册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专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各工商所办事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二)实行工商注册免收费。对大学生从事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3万元;鼓励大学生以、实物、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以融资欢迎www.bdsh5.com。
(四)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二、加大创业资助力度
(一)优化创业资助政策。完善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对大学生在校接受孵化并在杭落地转化的,可参照享受资助政策。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经评审可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b~d~s~h~5~c~o~m。同时,简化创业资助资金拨付流程,首期拨付70%,其余部分在首期资助资金通过考核或审计后再予拨付。区级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创业资助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到位。
(二)实行房租补贴。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市级的,两年内由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三)实施会展补贴bdsh5.com。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参加各类,对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四)落实孵化器优惠政策。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建园资助;创业园和园内企业,可参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26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本地生活网www.bdsh5.com。在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及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取得国内外专利的,可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杭科知〔2007〕126号、杭财教〔2007〕572号)的规定,资助及奖励。
(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作用。积极引导建立,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支持。有效运作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增加创业投资供给,引导通过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和,为处于初创期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扶持。